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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期丨运营干货】细数诈骗伎俩,跨境人如何应对,不知道会吃大亏

2020年12月15日 05:00:46

    哈喽,大家12月好呀,每周一期的运营干货又和大家见面啦。本期是12月的第一篇干货,在这里大拇哥想大家看到本期标题似乎有点儿惊讶。“现在都数据时代了为什么还能通过平台来进行诈骗的呢”?“骗子们是怎么行骗的呢”?我想大家也和大拇哥一样一脸的疑惑,下面,大拇哥为大家分析分析。


    近期,多起案件均非买方信用问题发生的拖欠,而是第三方(简称“骗子公司”)冒充真实买方对进出口公司进行诈骗。这些案件中,大多为骗子公司冒充资信较好的国外公司与跨境公司洽商业务、发送订单,待提取货物后,便销声匿迹,逃之夭夭。


    例如,其中一宗案件,骗子公司冒充瑞士某著名化学品经销商,向某跨境公司下了订单,签署外销合同,后续跨境公司发货时,骗子公司又要求将货物发送其在非洲多哥共和国的分支代理。

    跨境公司按照指示发货后,却迟迟收不到货款,所谓买方联络人也再无音信。当跨境公司向真实的瑞士公司追讨欠款时,该瑞士公司一纸律师函,直接告知从未与该跨境公司进行贸易,合同的签字、签章均为伪造,关于所谓多哥的分支代理更是无稽之谈。跨境公司财货两空,直接损失达40万美元,损失惨重。


    那么,面对如此汹涌而来的诈骗风险,作为跨境公司该如何防范风险?本文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分析。

     

注重前期审查,保障贸易真实性


    跨境公司频频被骗子公司得手的原因,是跨境公司在贸易前期疏于对贸易真实性进行审查。有的跨境公司在明确知悉国外买方官方网址、电话的情况下,竟从未登录过买方网站或拨打电话进行核实,最终被骗子公司成功诈骗,损失惨重,不得不令人叹息。

因此,做好前期贸易真实性的审查,是跨境公司防范诈骗公司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可以在前期做如下审查工作:


   1. 通过资信调查,有效核实买方信息


    信息化社会下,核实买方信息最便捷的途径就是调取买方资信报告。通过资信报告,一方面,可以了解买方经营状况、资金实力,从而判断是否有进行贸易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通过审核买方资信信息,可有效甄别买方真伪性。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核对买方名称、地址、税号、电话、邮箱、法人信息、管理层人员等,有效辨别正在与自己商谈贸易的买方信息是否一致。如发现不一致,就要做好防范诈骗风险的准备,及时进行深入核实。同时,特别要注意核实买方经营产品的信息,这一点往往被忽视。

                                  2. 通过银行付款,有效识别买方真伪

    骗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骗取货物,通过冒充其他公司进行交易,就是让跨境公司误以为是在跟资信良好的公司进行贸易,放松警惕性。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警惕性较高的跨境公司会要求买方支付部分预付款来防范风险。

    但这远远不够,骗子公司的目的是诈骗获利,往往他们会不惜支付一定预付款,骗取更高价值的货物。因此,仅仅支付一部分预付款,并不能有效识别买方真伪。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骗子公司会从第三方账户中进行支付,这样就更无法进行判别。

    因此,跨境公司要求买方支付部分预付款的时候,金额可以商量,但需要要求买方通过自己银行账户进行外汇支付。由于银行外汇系统的严谨性,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锁定买方的真实性,避免骗子公司冒充。

    2016年,某跨境公司洽谈贸易的非洲买方(涉及贸易金额约30万美元),在核查买方信息存在一定疑点的情况下,中信保建议该跨境公司要求买方通过自己银行账户支付100-200美元为预付款。对于外贸公司的要求,该非洲买方以各种理由称自己银行账户付款存在问题,希望通过其他账户付款。在跨境公司的坚持下,该买方很快就“销声匿迹”了,由此该企业避免了一次诈骗风险。


                                    有效控制物流,保障货物所有权

     

    在做好前期贸易真实性审查后,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如何通过合理安排运输,有效控制物流,保证货物所有权。

    骗子公司进行诈骗,主要是为骗取货物。如何有效控制货物物权,防止骗子公司非法提取货物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总的来说,骗子公司通过诈骗方式取得货物的常见方式如下:

    要求货物运输给第三方,直接提取货物后消失

    骗子公司为取得货物,往往会要求外贸公司将货物发送给所谓的指定收货人。对这些收货人,骗子公司往往称之为最终收货人、加工厂、自己的代理等。最终,货物被陌生第三方提走,当外贸公司去核查这些第三方的时候,发现都是子虚乌有的公司。

    要求正本提单寄第三方,凭提单提取货物后消失
    
    骗子公司也会让跨境公司把货物运输给自己冒充的公司,但是随后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将正本提单快递给某个第三方地址,理由无外乎是该地址是自己清关公司的地址、代理的地址或是变更了经营地址等等。最后,骗子公司凭正本提单提取货物后消失。
   
    要求提供寄单快递单号,截取正本提单提货后消失

    这种情况以往并不多见,但目前发生率有上升的趋势。骗子公司往往会在邮件中,要求外贸公司快递正本提单时,使用特定快递公司且告知快递单号,理由是只有该快递公司能送达到其所在的偏僻的地区,凭快递号便于及时收件。看上去理由很充分,但是结果是骗子公司根据快递的位置,买通快递员或直接窃取的方式取得正本提单,提取货物后消失。

 针对跨境公司如何有效控制物流,建议如下:

 1.自行选择货代,不使用买方指定货代

    在诈骗过程中,骗子公司往往会指定货代,这些货代和骗子公司较为熟识,方便其提取货物。因此,跨境公司应在实际贸易中要求使用自己选定的货代。这些货代和跨境公司关系良好,在出现风险时,能有效帮助跨境公司控制货权,防止骗子公司非法提取货物。

 2.保持提单出运信息与买方信息一致

    除非存在合理理由,跨境公司应保持提单上的出运信息与合同买方的信息一致,即收货人信息为已经核实过的买方信息,尽量避免货发第三国、货发第三方的情况,尤其应特别注意第三国为非洲国家的情况。

 3、保持寄单信息与买方信息一致

骗子惯用伎俩


    应尽量避免将正本提单快递至买方地址以外的地址,应保持提单寄送地址与经过核实的买方经营地址一致。从进一步提升安全性角度考虑,可以采取银行托收的方式,但切记无论如何不要随意将快递单号告知买方。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骗子惯用的套路:


    1.非洲骗子往往冒名欧洲中型企业,或者非洲资信较好的企业进行诈骗,诈骗产品主要是化工原料、医疗用品、汽车配件、机电产品等,一般要求货物发送乌干达、肯尼亚、多哥等国。如外贸公司被要求货发到上述国家的,需要特别注意防范欺诈风险。

    2.欧洲骗子、美国华人骗子往往骗取货值单价较高的产品,如平板电脑、液晶电视等,主要采取冒充北美大公司或大公司的采购商进行诈骗,往往要求货物发香港,在香港装船。实际货物到香港后,即被就地分散运往世界各地。

    3.骗子多喜欢使用GMAIL、YAHOO、HOTMAIL免费邮箱, 形式上多采取“公司简称+@gmail、yahoo

、hotmail”的方式。骗子公司多喜欢使用聊天工具、邮箱、网络电话等联系,不愿意使用固定电话和传真。

    4.骗子公司急于骗取货物,也急于一次性骗取大额货物。在洽商业务中,往往给出较高价格,对产品的细节并不会太过深入的商谈,并要求货物一次性出运。所以,遇到不怎么讲价格、讲细节,同时要求一次性出运大金额货物的情况,跨境公司一定要谨慎小心。

     年关将至,在这里大拇哥希望能通过本期干货提醒各位从事跨境的朋友们。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打开门做生意,五湖四海皆是客,和气生财的同时还是要擦亮双眼。不要为了眼下的高价把自已辛苦挣下的血汗钱“拱手送出”,让不劳而获者得了便宜。好啦,本期就到这里,下期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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