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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跨境电商寄递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9年04月16日 02:26:12

近日,商务部、国家邮政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寄递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国邮发[2019]17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邮政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和邮政业的高速发展,跨境寄递服务已经成为进出口的主要环节之一。但跨境寄递服务的用户体验、权益保护、安全监管、国际规则方面均存在明显短板。为了打造更多跨境寄递服务通道平台,促进跨境寄递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寄递安全,改进用户体验,降低物流成本,维护公平竞争,形成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新格局,三部委联合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支持企业多元化,支持外资企业依法进入市场,支持建立跨境季度服务企业信用体系。从这三方面着手,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构建保障机制

加快创新跨境寄递服务模式,鼓励跨境寄递服务企业发挥优势拓展渠道,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符合海外仓设置、发展境外寄递服务网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建立数据交换机制,依托“单一窗口”平台,完成企业与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传输与交换,确保物流、交易和支付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促进协同共进

提升跨境寄递服务网络能力和寄递服务通关的便利程度邮政部门需研究制定跨境寄递国际运输网络布局规划,鼓励跨境寄递服务企业开辟国际货运航线,加快完善跨境寄递国际航空运输网络。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重点口岸大胆探索物流、仓储、通关新模式,提升跨境寄递的通关、换装、多式联运能力,并深度参与万国邮联规则制定,稳妥推进万国邮联在服务产品、终端费等关键领域的改革,维护多边机制稳定发展,维护我国正当利益和跨境寄递企业合法权益。

(四)加强全过程监管,坚持依法行政

规范跨境寄递服务企业和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经营行为。严格遵守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对跨境寄递服务企业依法监管,跨境电商经营者不得与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或提供的寄递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物流企业合作。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规定。经营跨境邮件快件寄递服务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

《意见》的落实需要各部门不断协调配合,确保便利政策实施到位,督促跨境寄递服务企业切实落实本意见内容和要求,共同推进我国跨境寄递服务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来源:树集云 作者: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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