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出台《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原有政策相比,本次出台的八条新措施重点突出了对农产品上行和跨境电商的支持。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在支持跨境电商方面,专门提出了五项扶持措施。
扶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方面。鼓励龙岩市企业参与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促进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建设垂直产业电商平台和新型APP应用。
促进电子商务集聚发展方面。规划建设一批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专业村镇等基地。同时,对阿里研究院认定的“中国淘宝村”;或电子商务企业达10家以上,网络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建制村;或电子商务企业达20家以上,网络年销售额6000万元以上的乡镇,给予村镇管理机构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
鼓励乡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用房、办公楼等设立电商集中区、电商创业孵化基地,符合条件的给予补助。鼓励电商企业做强做大。扶持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奖励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农产品上行;鼓励企业积极推进以闽西“八大干”“八大珍”“八大鲜”为代表的龙岩地域特色农产品开拓网络销售渠道,创建地方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助推精准扶贫;每年支持建设不少于50个村级电子商务扶贫服务站,开展针对贫困户的帮扶服务,提供网购、网销自产农产品、电商业务辅导服务,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并给予相应补助。
支持跨境电商快速发展。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抱团发展;支持各级政府及企业事业单位提供闲置办公楼、厂房等,采用减免场地租金等优惠措施,通过协会、龙头企业等组建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组织本地企业抱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企业利用国内外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加大跨境电商物流扶持力度,给予物流费用补助。加强跨境电商品牌培育和鼓励企业进行国际认证。
推进电子商务育才工程,支持行业协会、电子商务培训机构或高职院校开展电子商务紧缺人才培训。同时,鼓励引进重大电商项目,尤其是“平台+总部经济”模式的企业,可实施“一事一议”,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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